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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

司法部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024年06月07日08:08    来源:法治日报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司法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用结合,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丰富学习形式

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后,司法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办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司法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司法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司法部党组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条例》进行深入分析解读,示范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和衡量标尺。

采取个人自学、专家授课、案例教学、影视研学、分组研讨相结合方式,集中两个半月时间共举办11期专题读书班,是司法部组织全员培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一环。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逐字逐句通读《条例》,除了深入理解党纪的重要意义外,还能发现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发生违纪的潜在风险点,捕捉到更关键的细节。比如第一百一十八条关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这部分,是我们单位和很多业务厅局的具体工作,一旦擅自举办或者违规开展相关活动,就属于违纪,要面临党纪处分,所以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是对照实际工作排查隐患的必要措施。”司法部政治部组织处处长叶楠说。

……

警示教育、案例教学、影视研学是专题读书班的“必修课”。4月25日,司法部机关党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年轻干部到燕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年轻干部们纷纷表示,借“前车之覆”,明“后车之鉴”,以案为鉴是最生动的教育。

正人必先正己。4月30日,机关党委组织部直属机关纪检干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葆铁军本色》,引导纪检干部自觉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走在前、作表率。

此外,司法部开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网上记录填报系统,开展首次网上记录填报工作,通报各单位填报情况。

近日,将在分专题讲案例、学《条例》基础上,专题通报近年来部直属机关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铁规禁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023年12月印发的修订后的《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新增内容中有这样一条: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司法部政治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冯俊东在认真学习《条例》之后,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他认为,这一新增内容是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为严格的要求。

强化纪律意识

“党纪是‘一面镜子’——应当以《条例》为镜鉴从严从实检身正己,经常性对照党规党纪,正衣冠、端品行,努力做遵规守纪的标杆;党纪既是忠诚履职的‘紧箍咒’,也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应始终以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做到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担得起重任、干得了实事。”司法部立法一局综合处处长马铭志连用了几个比喻,道出他对《条例》的深刻认识。

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大家普遍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党员干部掌握党纪、理解党纪、遵守党纪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研读《条例》,更加深化了对党的纪律认识,明确了纪律的红线,增强了纪律意识。

“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要时刻把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中国司法杂志社青年干部华丹玫对记者说,“青年时期的我们对人生的期待和欲望如春天的植物一样破土抽芽,茁壮生长,但欲望必须有度,若不知节制,最终就会‘早节不保’,走向高墙电网。”

燕城监狱警示教育中心主任伍刚告诉记者,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燕城监狱根据每次来开展警示教育的单位性质、人员年龄结构,选择罪犯现身说法,为的是让受教育的人员在工作经历、个人成长经历上产生更多共鸣,提高警示教育的效果。每次听完罪犯现身说法后,大家都表示思想上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对遵纪守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现身说法的罪犯,不到40岁就已经是司局级领导,而现在他穿着囚服在为我们现身说法,这样的落差感令我震撼。如果我不能守住小事小节,任由欲望一点点膨胀,那么将来我也可能落此下场。”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一名青年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后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坚持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提升政治和业务能力,更加精准判定实践中各种复杂情况下的违纪行为,更加科学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司法部机关纪委案件审查处处长任辉告诉记者,《条例》明确了违纪与违法的界限,纪在法前,违法必然破纪。

“党的纪律规矩是党员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也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体现,更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郑重承诺。”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处级党员干部专题读书班班长、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办公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