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初,鄧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談話要點中指出:“走社會主義道路,就是要逐步實現共同富裕。”他說,共同富裕的構想是這樣提出的:一部分地區有條件先發展起來,一部分地區發展慢點,先發展起來的地區帶動后發展的地區,最終達到共同富裕。
“文化大革命”結束后,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生活成為迫在眉睫的現實問題。在此背景下,1978年鄧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在經濟政策上,我認為要允許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企業、一部分工人農民,由於辛勤努力成績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來。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來,就必然產生極大的示范力量,影響左鄰右舍,帶動其他地區、其他單位的人們向他們學習。這樣,就會使整個國民經濟不斷地波浪式地向前發展,使全國各族人民都能比較快地富裕起來。”
讓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目的是實現共同富裕。鄧小平在總結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並吸收借鑒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建設得失成敗的基礎上,對共同富裕思想進行了深入探索。改革開放后,他多次在重要的公開場合論述了共同富裕的重要性。